一、“本”的用法
“本”在公文中,常用來做指示代詞,常見用法如下。
(一)指自己。例如:
1?!度雽W通知》上說:“本校定于9月1日開學。”
2。 這個美術館門口的牌子上寫著:“本館周一至周五開放。”
3?!”臼邢略聦⒄匍_交通系統改革創(chuàng)新經驗交流大會。
(二)用“本+名”復指前面的名詞或代詞。例如:
4?!∵@些問題可以在禮縣本地解決。
5。 他說話不像四川本地口音。
6?!∷救藢Υ藳]有提出異議。
例4中的“本地”復指前面的“禮縣”,例5中的“本地”復指前面的“四川”,例6中的“本人”復指前面的代詞“他”。
(三)以制作者或主管人的身份指稱事物。例如:
7。 本法適用于國有企業(yè)。
8?!”疽?guī)定自即日起施行。
9?!”竞贤皇絻煞荩p方各保存一份。
(四)指現今的某段時間。例如:
10。 他們已經完成了本年度的工作計劃。
11?!∈形呀洓Q定,本季度將召開兩個重要會議。
12?!”局苋挛鐚⑴e行有關問題的討論會。
二、“該”的用法
“該”在公文中,常用來做指示代詞,用來指上文提到的人或事物,相當于“此”“這個”的意思。例如:
13。 經過有關方面的協調,該生已于上周到校注冊。
14?!私?,該縣扶貧計劃已于昨日報來。
15。 這個問題宜在有關方面的協助下,在該地統籌解決。
“該”只用于下行文,不用于上行文。例如,中央對省里行文可用“該省”,此說法不可用于省里給中央的上行文。也就是說,“該”一般不用于指稱上級機構。
“該”可以用來指稱地點,如“該村”。“該”一般不用來修飾時間名詞,如一般不說“該年”“該日”。
“該”不宜用來修飾專有名詞(專有名詞所指已很清楚),如不宜說“該《中華人民共和國測繪法》”。
三、“其”的用法
“其”在公文中,常用來表示下面幾個意思。
?。ㄒ唬┫喈斢诖~“他(她、它)”“他(她、它)們”。例如:
16?!√乩势招U橫地對中國發(fā)起貿易戰(zhàn),其目的是阻遏中國的發(fā)展。
17?!@些販毒分子,絕不能任其胡作非為,必須繩之以法。
18?!∵@項工作很重要,我們必須團結一致、共同努力,使其早日完成。
例16中的“其”相當于代詞“他”,例17中的“其”相當于“他們”,例18中的“其”相當于“它”。
?。ǘ┫喈斢?ldquo;他(她、它)的”“他(她、它)們的”。例如:
19?!≈R的問題是一個科學問題,來不得半點的虛偽和驕傲,決定地需要的倒是其反面——誠實和謙遜的態(tài)度。(毛澤東《實踐論》)
這種用法常出現在成語或固定說法里。例如:
20?!±蟿⒌霓q解恐怕難以自圓其說。
21?!∪吮M其才,物盡其用。
22?!∵@些鄉(xiāng)親們傾其所有來幫助八路軍傷員。
(三)相當于指示代詞“那個”(或“這個”)、“那樣”(或“這樣”)。例如:
23。 我們的調查結果證實,確有其事。
24?!‘數嘏沙鏊闊o其人,看來我們需要轉換思路。
25?!「赣H是勞模,兒子是戰(zhàn)斗英雄,真是有其父必有其子啊!
例23、24中的“其”相當于“那個”(或“這個”),例25中的“其”相當于“那樣”(或“這樣”)。
?。ㄋ模┍硎咎撝?,沒有實在意義。例如:
26?!∧芰R退他的作品,使他不成其為作家。(魯迅《花邊文學·推己及人》)
27?!∈裁醇t白喜事,討媳婦,死了人,大辦其酒席,實在可以不必。(毛澤東《做革命的促進派》)。
用“其”做代詞、指示代詞時,具有書面語色彩,因而常用于公文。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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