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1937年10月,在延安發(fā)生了一起駭人聽聞的事件??谷哲娬髮W第六隊隊長黃克功,因逼婚不成,惱羞成怒,竟失去理智,在延河邊槍殺了陜北公學女學生劉茜。
黃克功十幾歲就加入了紅軍,參加過井岡山的斗爭和二萬五千里長征,戰(zhàn)功卓著,是革命的功臣。而被害者劉茜只有20歲,是“七七”事變后投奔延安的愛國青年。當時,延安的女青年中流行著一句話:找對象要走“長征路線”,即要找經(jīng)歷過二萬五千里長征的紅軍。劉茜也以這句話為標準,選中了黃克功。他們的戀愛關系很快就定了下來,并公開化了。兩人相處久了,劉茜卻發(fā)現(xiàn)他們在生活情趣、習慣、愛好等方面相差甚遠,于是向黃克功提出解除戀愛關系。
一天夜里,黃克功將劉茜約到兩人經(jīng)常見面的延河邊,和她進行最后“談判”。“談判”失敗后,黃克功惱羞成怒,拔槍威逼。逼婚未遂,竟開槍把劉茜殺害了。
這起駭人聽聞的事件發(fā)生后,人們議論紛紛。國民黨反動派更借此大做文章,說什么“延安出了桃色事件”,“紅軍因奸不成而槍殺女學生”。而在延安和各解放區(qū),對該如何處理黃克功,該不該對他處以極刑,黨內黨外都存在兩種尖銳對立的意見。一部分人認為,自古以來就是殺人者必須償命,黃克功殺了劉茜,應處以極刑;另一部分人認為,黃克功是經(jīng)歷了二萬五千里長征的老紅軍,身經(jīng)百戰(zhàn),作戰(zhàn)勇敢,對革命有功。目前正在進行激烈的民族解放戰(zhàn)爭,急需這樣的指揮骨干,從革命需要出發(fā),應該給他一個戴罪立功的機會。兩種意見,各執(zhí)一詞,誰也說服不了誰。黃克功也自恃對革命有功,心存僥幸,致信毛澤東,請求寬赦。
這件事很快反映到了毛澤東那里,毛澤東十分震怒,告訴邊區(qū)公安機關,對這一事件的制造者一定要嚴懲,并指示邊區(qū)政府要認真處理這一惡性事件。
他親自到抗大,與學校的領導研究對這一事件的處理意見。毛澤東神態(tài)嚴肅地對參加會議的同志說:“我們的抗日救亡運動正在全國轟轟烈烈地興起,不少青年學生向往延安。我們正處在從全國各地吸引愛國青年學生到延安來學習、培養(yǎng)民族解放人才的時期,黃克功的所作所為,起了極大的破壞作用,一定要審判處決,嚴肅法紀。”接著,他要同去的中央領導同志告訴邊區(qū)高等法院,要對黃克功作出實事求是的判決,予以懲處。
陜甘寧邊區(qū)政府對這件事極為重視,組成了以法院負責人雷經(jīng)天為審判長的合議庭審理此案。經(jīng)審判后,依法判處黃克功死刑,立即執(zhí)行。
10月11日,邊區(qū)高等法院在延安陜北公學的大院召開了公審大會。公審大會上,一些紅軍指戰(zhàn)員熱淚盈眶。特別是曾與黃克功并肩作戰(zhàn)的同志,更是對黃克功充滿同情。
這時雷經(jīng)天開始宣讀毛澤東關于處理黃克功的指示信:
雷經(jīng)天同志:
你的及黃克功的信均收閱。黃克功過去斗爭歷史是光榮的,今天處以極刑,我及黨中央的同志都是為之惋惜的。但他犯了不容赦免的大罪,以一個共產(chǎn)黨員紅軍干部而有如此卑鄙的、殘忍的、失掉黨的立場的、失掉革命立場的、失掉人的立場的行為,如果赦免,便無以教育黨,無以教育紅軍,無以教育革命者,并無以教育做一個普通的人。因此中央與軍委便不得不根據(jù)他的罪惡行為,根據(jù)黨與紅軍的紀律,處他以極刑。正因為黃克功不同于一個普通人,正因為他是一個多年的共產(chǎn)黨員,是一個多年的紅軍,所以不能不這樣辦。共產(chǎn)黨與紅軍,對于自己的黨員與紅軍成員不能不執(zhí)行比較一般平民更加嚴格的紀律。當此國家危急革命緊張之時,黃克功卑鄙無恥殘忍自私至如此程度,他之處死,是他自己的行為決定的。一切共產(chǎn)黨員,一切紅軍指戰(zhàn)員,一切革命分子,都要以黃克功為前車之鑒。請你在公審會上,當著黃克功及到會群眾,除宣布法庭判決外,并宣布我這封信。對劉茜同志之家屬,應給以安慰與撫恤。
聽完毛澤東這封信,黃克功悔恨交加地低下了頭,認罪伏法。黃克功被處決后,老百姓無不拍手稱快:共產(chǎn)黨堅決依法辦事,為人民群眾樹起了嚴守法紀的榜樣。不少民主人士更是交口稱贊:像黃克功這樣的革命功臣,一旦犯罪就毫不手軟地處決,共產(chǎn)黨的紀律如此嚴明,真是古今罕見。就連那些一開始就借“黃克功案件”拼命鼓舌搖唇、大作攻擊文章的反動報刊也啞口無言了。
(陜西省委組織部、陜西省委黨史研究室、陜西網(wǎng)、陜西人民藝術劇院制作,總導演:李宣、導演:李俊強、朗讀者:董少敏、錄音:馬潤森、對白:李磊、宜斐)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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