1928年底,23歲的趙云霄在長沙陸軍監(jiān)獄度過了生命中最黑暗的一個(gè)冬天。身懷六甲,她被囚禁于高墻鐵窗之下,唯以慰藉的是丈夫陳覺在犧牲前寫給她的一封書信。
同因“革命”被捕,陳覺在就義前4天就早早給妻子寫好了這封信。他知道,為了腹中的小生命,趙云霄不得不獨(dú)自忍受更長時(shí)間的牢獄之難。他只能將長情與遺憾寫在紙上,給妻子和未出生的孩子留下最后一絲寬慰與惦念。
也正是丈夫留下的這600余字,支撐著趙云霄在陰冷潮濕的死牢中平安生產(chǎn)。她給女兒取名為啟明,意為在黑暗中祈盼破曉。然而,生產(chǎn)后不到四十五天,趙云霄便要與女兒永別了。她能留下的,只有一封滿含熱淚的家書。
兩封相隔五個(gè)月的臨終絕筆,這對(duì)年輕夫妻到底寫下了什么?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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